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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婚姻登记措施,落实离婚信息共享制度
作者:代敏  发布时间:2024-09-04 15:47:01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九江市民政局建立的离婚信息共享制度,向庐山市婚姻登记中心送达了数份离婚生效法律文书,确保公民婚姻登记信息真实、完善、有效。

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民政局达成协议后登记离婚;另一种是在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然而,作为婚姻登记主管部门的民政局,无法及时有效获取人民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当事人信息,导致离婚登记存在不完善的情况。

建立离婚信息共享制度,对于防止重婚、骗婚以及利用婚姻登记信息漏洞满足其他特定利益需求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法院审判工作和婚姻登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幸福婚姻家庭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院将坚持按月向婚姻登记中心报送离婚生效法律文书,形成离婚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与庐山市民政部门沟通,紧密合作,积极倡导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共同营造温馨、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