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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发出首份《预执废证明》
作者:李阳  发布时间:2024-04-18 15:57:22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为完善高效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近日,庐山市法院在执前审查程序中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具首份《预执废证明》。

2024年4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吴某、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前审查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在我院有他案债务涉执行,在今年3月发现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果重走一遍传统流程并无实际效果。于是我院决定向该银行开具《预执废证明》,协助金融机构核销不良债务。

庐山市法院开出《预执废证明》,此次程序仅耗时三个工作日,高效助推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这是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深化执源治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庐山市法院将进一步完善“预执废”制度的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执行源头治理,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