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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案件再清理 十余年系列积案矢执结
作者:游桂枝  发布时间:2024-04-08 12:39:12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所谓的“终本”案件,是指经法院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根据法律的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简称“终本”案件。近日,庐山市法院的执行法官顺利执结七起跨越十多年的“终本”旧案,保障了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何某、许某、张某等与被执行人李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某、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于2012年先后向庐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案件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穷尽调查方式和手段,均未发现李某、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首次执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暂时告一段落。

终本并不意味着结束。即使已结案,执行法官仍不放弃,依然持续关注案件情况,多次调查研判,对李某、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鉴于该案时间较久,执行法官决定以化解案件矛盾为主,组织被执行人李某和申请执行人进行调解协商,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被执行人李某、王某将所欠款项全部给付。七起延宕12年的欠款案件终于圆满落下帷幕。

“沉睡”多年的旧案被“唤醒”,这几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只是其中之一。下一步,庐山市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依法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案件“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点”,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执行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