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庐山市法院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破产审判工作,不断提升破产审判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不断深化江西法院破产审判信息化平台的使用,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及时录入案件信息并严格按照平台要求结案。自破产案件申请审查时起至结案,同时在省高院破产平台与最高院破产平台录入案件信息,按照要求上传和审批法律文书、进行电子签章,从收案、受理到结案,严格把握办案时间节点。截至2024年3月5日,已录入案件63件。
二是通过平台对管理人进行监督指导。在破字号案件立案的同时,依法在平台上指定管理人并设置资金账户,要求管理人开通符合要求的资金账户、发起线上转账审批、进行工作汇报与请示批复、上传工作记录。截至2024年3月5日,庐山市法院指定管理人30件,进行线上转账审批60次,管理人进行工作汇报112次,管理人请示批复147次。
三是紧密关注破产案件状态。时刻关注破产案件进展,对于管理人提交的线上转账审批、提交的工作汇报与请示批复均进行严格审查,并依法以法律文书或当面会谈等形式进行回复、指导,推动案件后续办理。截至2024年3月5日,庐山市法院已办结案件56件。
庐山市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经过对省高院平台与最高院平台的摸索,破产审判信息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但仍有不够全面之处,下一步,庐山市法院将聚焦难点,守正创新,探索使用平台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通过平台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全面实现法官、管理人、债权人等审判流程、案件信息可视化、实时化、常态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