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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庐山市法院又一房产成功交付
作者:李阳  发布时间:2024-03-05 09:46:22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为依法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2月29日,庐山市法院成功将司法拍卖平台竞拍下的一套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某银行与梁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庐山市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梁某名下位于庐山市一处房产。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庐山市法院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了网络拍卖,买受人林某成功竞买。因上述房屋一二层存在租赁关系,梁某居住在房屋的三、四层,在房屋拍卖成交后,执行干警马上联系被执行人梁某,同时送达责令腾房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搬离房屋的期限。但是被执行人一直不予以配合。后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说服下,一层承租人与买受人达成新的租赁协议,二层承租人搬离房屋,且被执行人主动清空物品、搬离房屋。该案房屋成功交付,此次执行工作完美收官。

为切实解决群众从司法拍卖竞拍房屋后“收房难”的问题,庐山市法院注重强制腾退清场与善意释法引导相结合,着力破解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移交的“难点”“堵点”,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提高办案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