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审判由庐山市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执行和协调执行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依法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处理国家赔偿胜诉案件。
(二)负责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管理、培训、教育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依法治理工作。
(三)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法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另设3个派出机构,温泉法庭、蛟塘法庭、牯岭法庭。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20人,其中在职人员5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4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036.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66.50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2036.75万元,较2021年减少979.21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36.7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036.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36.75万元,较2021年减少1135.97万元,减少35.8%,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9.7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零基预算。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36.7万元,占70.5%;项目支出600.05万元,占2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6.38万元,决算数为143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数为 67.57万元,决算数为15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0%,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68万元,决算数为3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主要原因是:医疗报销增加。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85万元,决算数为8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离。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6.3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60.96万元,较2021年减少22.40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即调离。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6.58万元,较2021年增加61.21万元,增加61.2%,主要原因是:购入部分设备。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6万元,较2021年减少42.72万元,减少82.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奖金移除。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161.39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无设备购置。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1.36万元,决算数为21.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92.35万元,下降81.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70万元,决算数为7.7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6.82万元,下降47.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安排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不变。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4批,累计接待69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76.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66万元,决算数为13.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8.85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2021年老旧警车更换,降低了维护成本,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不变。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58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21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我院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00.0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9.5%。
组织对“庐山市法院办案专项”、“法院综合大审判大楼”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其中,对“庐山市法院办案专项”、“法院综合大审判大楼”等项目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均通过三岗审核。
组织对“法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法院”整体支出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效果良好。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将2022年省聘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的结果进行公开。
庐山市人民法院省聘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庐山市人民法院省聘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73.35 万元,执行数为73.3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效果:完成了对省招书记员的考核和工资发放,使省招书记员工作热情提高,能更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庐山市人民法院省聘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完成了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省聘书记员经费 | ||||||||
主管部门 |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庐山市人民法院 | ||||||
资金执行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其中: 财政拨款 | 73.35 | 73.35 | 73.35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0 | 0 | 0 | |||
年度资 金总额 | 73.35 | 73.35 | 73.35 | 10 | 100% | 10 | |||
执行率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完成实际情况 | |||||||
对省招书记员完成考核并发放工资 | 按实际情况发放 | ||||||||
绩效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发放人数 | =9 人 | 9 | 10 | 10 | ||
质量 | 年度发放总额 | =733500元 | 733500 | 10 | 10 | ||||
发放的标准 | 按照文件和人社批 准的发放 | 100 | 10 | 10 | |||||
总额发放 | 严格依据 文件 | 100 | 10 | 10 | |||||
时效 | 资金使用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资金到位及时率 | 及时 | 100 | 10 | 10 | |||||
成本 | 人员发放的标准 | =81500元 | 81500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完善法院的工作,促进经济发展 | 良好 | 100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提高审判质量 | 良好 | 100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 | |||||||||
满意度 | 满意度 | ||||||||
总计 | 100 | 100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支出科目
四、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