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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公告—(2023)赣0483破2号之一
  发布时间:2023-06-15 15:11:18 打印 字号: | |

2023年3月24日,本院根据执转破相关规定,依法裁定受理星子县星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星子县星辉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星辉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5日,注册资本200万元,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股东为2人,其中股东蔡文琦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股东吴小为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

2023年4月28日,本院召开星辉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了星辉公司的财产状况。管理人称截至一债会前,星辉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亦无土地、房产、车辆等实物财产,也无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星辉公司名下财产仅为法院执行部门移交的未分配执行款4862923.28元。管理人亦向债权人会议报告了星辉公司的负债状况。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无争议的债权共计8笔,债权金额合计16928835.17元。

管理人同时向债权人会议报告了星辉公司的实收资本状况和对外债权情况,管理人根据现有接管材料,无法确定星辉公司是否存在对外债权。

本院认为,星辉公司的资产情况和负债情况表明星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同时自破产申请受理至今,无任何重整申请或任何和解申请提交,因此应当依法宣告星辉公司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6月8日裁定宣告星子县星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