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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为当事人追回十余年前欠款
作者:汪志伟  发布时间:2023-05-17 14:53:37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债权变现金,愁容绽笑颜。2023年 5月17日,庐山市法院干警向申请人查某发放执行回来的现金,将其十余年前欠款全部追回,把该案执行完毕,获申请人点赞。

案情简介

2012年,李某因做生意周转需要,向查某借款8万余元。借款到期后李某并未如约支付欠款,查某再三催款未果后将李某诉至法院,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查控与实地调查发现李某确无可执行财产,但是发现李某仍有做生意赚钱还债的念头,于是便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长期的还款协议。经历了时光的流逝,办公地点的变换,案件承办人的变动,但是法院对该案的执行始终未曾中断,最终将案款全部追回,为该案划上圆满的句号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庐山市人民法院干警将始终厚植为民情怀、永葆为民初心、为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而奋斗。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