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2023年2月,庐山市法院破产团队在接收本院执行局移送的“执转破”案件材料后,首次在破产审查阶段尝试开展选任管理人准备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2023)赣0483破申1号公告》,明确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选任程序等事项。在报名期限内有三家一级管理人机构递交材料报名参与本次公开选任。在综合考量申报机构的专业水准、工作方案等因素后,最终确定江西柴桑律师事务所担任九江市益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担任着重要角色,因此尽快尽好的选任管理人是切实提高破产办理质效的重要途径。在破产审查阶段开展选任管理人的准备工作,相较于传统方式选任管理人,其优势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加快了破产审判进程;二是促使破产管理人提前对破产企业展开初步调查;三是有助于法院选出更加适合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完善管理人择优选任制度。
下一步,庐山市法院将立足主责主业,持续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选任监管,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