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法官谢谢你们冒雨为我执行这个案件。”连连道谢的是庐山市法院案件申请人桂某。2023年2月9日,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顶着风雨天,驱车奔赴湖北省武穴市,将被执行人郭某拘传至庐山市法院。
申请人桂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判决,郭某应归还桂某案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并未履行其还款义务,桂某多次催促无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执行干警的多次传唤,郭某以其不在当地为由,拒不到庭沟通还款事宜,也从未向法院缴纳执行案款,履行其还款义务。为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执行干警在掌握其人身线索之后,果断驱车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将郭某拘传至庐山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郭某当场支付2万元案款,并承诺将按时履行其还款义务。
下一步,庐山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执行为民的理念,加大财产处置与打击拒执的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