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一年之计在于春。 新春佳节刚过,庐山市法院蛟塘法庭干警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各项工作。近日,该庭采取诉前化解、诉中调解、判后和解等多种举措连续解决多起辖区纠纷,受到了辖区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诉前化解
法庭辖区群众黄某是远嫁过来的外省人,身体有残疾,与赵某结婚多年。近日,有关方面向法庭反映黄某欲起诉离婚,希望法庭加以协调。法庭负责人得知后,运用“法庭+”工作机制与黄某所在村委会联系,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决定进行诉前化解。考虑到阴雨天气当事人不方便,法庭负责人就与村妇女主任一起来到黄某、赵某家中,现场听取双方意见,讲明法情理,找到矛盾症结,提出化解方案,双方一致表示接受,会互相包容,努力经营好婚姻,该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
诉中调解
刘某与熊某离婚纠纷一案,蛟塘法庭法官收案后,发现刘某已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及时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刘某表示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又满一年,这次坚决要求离婚,熊某经法官讲清法律规定后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存在分歧。法官并未着急安排开庭,而是分别与双方碰面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案。
判后和解
正月初七是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蛟塘法庭负责人就接到去年处理的一起人身损害案件当事人王某的一个电话,王某在电话中说去年底没钱支付,原告胡某申请了执行。现在自己筹到了部分钱款,希望法庭帮忙协调解决该案。法庭负责人了解情况并与执行部门沟通后,将双方约到法庭调解室协调,王某当场支付了相关款项和执行费用,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元宵节过后的第一天,辖区当事人李某来到蛟塘法庭反映其起诉的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判决款项杨某尚未支付,并要求申请执行。法庭负责人查询后告诉其案件刚生效不久,还在自动履行期内,并当场联系杨某所在村委会和杨某本人讲明利害关系,告知成为被执行人的相关后果,杨某表示会尽快支付。第二天,款项到位,双方办理了相关手续,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今后,庐山市法院蛟塘法庭将继续创新完善工作模式,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进一步做好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让司法的阳光温暖辖区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