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办理一件离婚案件时,承办法官通过上门调解的方式,成功劝说原告撤回起诉,挽救一段婚姻。
该案承办法官在与当事人联系送达时发现一个细节,原、被告仍共同居住生活,便详细询问原、被告之间的家庭矛盾,仔细聆听他们的意见。原来,被告王某(丈夫)因工作不顺,经济压力增大,开始翻旧账,与本案原告李某(妻子)发生争吵,并在一次酒后失手打了李某,王某事后对自己打人行为也很后悔。李某远嫁本地,受了委屈没有地方倾诉,加之对王某翻旧账行为感到不满,产生离婚想法,才有了本案之诉。
本质上原、被告无不可调和之矛盾,婚姻感情并未破裂。办案法官借着送达文书的机会,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他们自己家中进行调解,并以王大哥、李大嫂来称呼当事人。通过这次调解,法官既感受到原告的委屈,也看出被告的懊悔,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劝解,原告李某愿意再给王某一次机会,同意撤回起诉。
据悉,这是该院在审理家事案件的一次积极尝试,用家庭的温馨替代法庭的威严,用亲切的称呼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避免夫妻感情因对簿公堂产生裂隙。同时也有利于法官了解当事人的矛盾所在,从而对症下药,妥善化解纠纷,促进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