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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方可生财,弄虚作假自食其果
作者:陈文静  发布时间:2022-10-28 09:43:43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2022年十月份,庐山市人民法院驻庐山市多元调解中心彭文荣调解室接到A某的调解申请,A某在年初找B某进行装修,商议好了用集成板包工包料,口头做了议价,一口价2.3万元,先支付3千元定金,B某同时给出了装修材料的样品,约定装修材料以样品为准,A某保存了样品。经过两个月装修完工后,A某发现实际装修材料与样品差距太大,找B某理论,B某认为出入不大,是产品生产批次问题,对A某不予理会,并要求A某支付剩余的装修款2万元,A某不同意,要求拆除装修材料,恢复原状,并拒绝支付装修款,双方争执不下,先去社区进行调解,社区认为A某占理,B某不服,案件就转到了庐山市多元调解中心,由彭文荣调解室调解。

双方在调解室依然坚持己见,调解员认为要去实地看看材料是否出入过大,于是组织A某、B某一同到现场查看,发现实际所用材料比样品薄很多,肉眼可以分辨,而且在装修尚未完工时集成板已经出现脱皮现象且稍微一碰就出现凹进去的痕迹,A某无法接受是情理之中,B某明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约,A某要求拆除装修材料,并返还定金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经过调解员细心调解,B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为是自己需要负责,通过说情说理和说法,将心比心,最后B某拆除了已经装修完工的集成板,退回了A某交的3千元定金。

对B某而言,这次损失是比较大的,但是这也是他没有遵循诚信经营造成的结果,生财有道,诚信经营为本,若失去基本的底线,弄虚作假最终还是会自食其果,现在B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诚信经营,相信一定会生意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