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更加深入了解党的光辉历史,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爱党爱国的热情,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7月12日下午,庐山市人民法院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开展集体学习党史活动。
会上,大家集体学习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的前三篇文稿,分别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通过此次集体学习,干警们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洗礼,受益匪浅,纷纷表示要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把党的优良作风和宝贵经验融入到业务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庐山市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