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近日,庐山市法院执行局用时不到一月,执毕涉某农业科技企业两案,通过组织调解为该企业减负,助力该农业企业发展,获得该涉农企业好评。
该案当事人某农业科技公司庐山市分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业机械服务,2021年王某和于某受雇佣来该农业科技企业工作,2022年该农业科技公司将王某和于某辞退。王某和于某遂申请劳动仲裁,并在劳动仲裁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了解案情之后,发现该涉农企业虽在运转状态,但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经营状态并不是十分良好。考虑到该企业为涉农科技企业,执行干警谨慎采用强制措施,主动和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经过多次协商,王某和于某同意减免两万余元的补偿金及利息等款项,该涉农科技企业将剩余案款一次性缴纳完毕,两案都顺利执行完毕。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庐山市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为服务“三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