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申请执行不到一周就帮我把款项全部追回。”
申请人孔某在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收到案款之后,感叹庐山市法院的高效执行,对着法院干警连连称谢。
庐山市法院孔某申请执行江西某公路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孔某1995年10月开始在该公司从事后勤工作,2019年8月孔某因患恶性淋巴肿瘤,开始请病假入院治疗。因孔某与该公路公司在工资、医疗费等费用方面存在争议,2021年7月孔某申请劳动仲裁。同年8月,因不服仲裁裁决,孔某向庐山市法院提起诉讼,庐山市法院判决公路公司应支付孔某病假工资及经济补偿及累计7万多元。该公路公司上诉至九江中院后,九江中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该公路公司未履行其法律义务,孔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程序当中,多次对簿公堂让孔某与公路公司嫌隙渐生。为保障当事人权益,同时修复双方关系,执行法官对该公路公司委托代理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释之以法,让该公路公司将所有案款一次性给付完毕。孔某也与该公路公司握手言和,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庐山市法院干警将用心、用情、用理去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