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省 庐 山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赣0483破6号之一
2021年12月10日,本院经申请执行人游功名、罗清林同意,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2021)赣0483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本院查明,债务人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且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6月10日裁定宣告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