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为强化镇村干部的法治意识、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村(居)在预防有组织犯罪中的预警作用。6月10日上午,庐山市人民法院在华林镇开展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巡回宣讲活动,宣讲人党组成员、副院长付小金,镇村干部50余人参加。
宣讲会上,付小金结合法院曾审理的多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着重讲解了该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立法亮点以及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规范引领作用,并强调了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的四点要求。宣讲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涵丰富、案例翔实,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对镇村干部全面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具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对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走深走实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参会镇村干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宣讲学习,充分认识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更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条文内涵精髓,进一步增强了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的主动性,基层村组将更深入地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从源头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参与平安建设。
下一步,庐山市法院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持续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