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为更好地优化辖区内的营商环境,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旅游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案情简介]
2015年,被告董某、李某租赁原告庐山粮油管理所房屋用于经营青莲宾馆,双方签订一份租期为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受疫情影响,被告董某、李某欠付2020、2021年度的租金,原告庐山粮油管理所多次催讨租金未果,遂诉至法院。本院依法受理后,被告董某提起反诉,要求庐山粮油管理所承担因山体塌方损毁房屋的维修费用及经营损失。
[调解经过]
经过庭审查明,被告董某、李某承租房屋用于经营宾馆,租赁初期经营状况良好,董某、李某均按时交付租金,2019年,因宾馆周围进行改造,对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加上2020年疫情影响,董某、李某经营出现重大困难。原告庐山粮油管理所一方面按照政策减免相应租金,另一方面愿意承担董某、李某支付的维修费用,董某、李某也在积极的寻求合作方以支付租金。考虑到双方在持续性的租赁合同关系中一直合作愉快,现因经营困难双方合同履行陷入僵局,双方也都有调解意愿,如被告董某、李某能找到新的合作伙伴加入,有新资金注入,既可以支付拖欠的租金也能使经营的宾馆继续生存下去。在此基础上,董某邀请其合作伙伴叶某与庐山粮油管理所负责人一并来到牯岭法庭,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三方当事人签订一份《承租权转让协议书》,董某将承租权转让给叶某,叶某将向庐山粮油管理所支付董某拖欠的租金。
[三方共赢]
在疫情的影响下,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均是受害方,引入第三方的投资,庐山粮油管理能够顺利收取租金,董某从困境中解脱,叶某整合资源后实现投资效益,三方共赢。在助力双“一号工程”的过程中,尤其是化解涉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纠纷的时候,司法的力量除了专注于案件审判之中,更应着眼于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探索多方共赢的法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