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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为人师表,诚信为本,七旬退休老教师历时六年替子还债终结案
作者:汪志伟  发布时间:2022-04-28 10:01:32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人无信不立,七旬退休老教师以行践信,在庐山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 6年多的时间替子还债10多万元,将案件履行完毕。

2016年,在该院执行的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陶某的合同纠纷一案中,陶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该院执行干警联系陶某无果后,去陶某家实地调查,未发现陶某的踪迹。但陶某父亲陶老师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决定替子还债。

作为退休老教师,虽然陶老师有退休工资,但是其本人与其妻子都患有多种慢性疾病,需要常年服药,并不能一次性偿还所有案款,而刘某希望一次性拿回所有案款。为打破僵局,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刘某沟通,并组织双方多次商谈。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在三方共同努力下,刘某同意与陶老师达成和解协议,并减免其部分案款。此后陶老师每年都按时偿还约定的款项,历时六年将10多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不放弃对每一个未结案件的执行,庐山市法院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坚持执行为了人民,在案件的执行中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