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查某与况某来到庐山市人民法院驻庐山市多元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室,就双方之间的服装加工合同进行调解,最终在庐山市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的调解下矛盾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和解协议。
据悉,查某开设一家服装加工厂,况某开设服装销售公司,两年前况某委托查某加工一批羽绒服,总价值5万余元,去年况某结账2万元后尚余3万余元未结清。经过讨要,况某一直未支付此笔加工费。查某本来想等一年再说,但是听说况某家里盖了新房,不是没钱,是故意不还钱。查某想想觉得况某做人不地道,于是向庐山市人民法院驻庐山市多元调解服务中心的立案窗口提起起诉,经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研判,引导其去二楼调解室进行调解。
据特约调解员了解,况某家新房是三年前盖的,去年羽绒服销售不景气,他的公司已经积压了5千余件羽绒服没有卖出去,资金压力很大,况且今年还要生产,还要通过其他渠道融通资金,以缓解资金压力,实在是拿不出钱来还这笔加工费,希望可以分期偿还。
查某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觉得自己确有误解况某,且两人是同一个乡镇,村子也离得不远,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同意了况某的分期偿还请求,并与况某约定4月12日在庐山市人民法院驻庐山市多元调解服务中心的调解室签一份和解协议,约定具体还款时间及还款数量。
此次纠纷的化解,不仅从源头上减少了一次诉讼,而且给两个企业以后的继续合作打下了基础,为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给予了一份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