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3月24日下午,庐山市人民法院成功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一起原告王某诉被告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21日,被告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王某借款80285元,承诺于2022年2月22日归还借款,并写下借条。该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至庐山市法院。
调解经过
原告王某在江西省上饶市,被告周某在广东省广州市,因为疫情无法回到庐山市,承办法官随即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希望与对方协商处理。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音视频调解功能进行庭前“云调解”。由书记员先通过电话对双方当事人就远程视频调解操作步骤进行了指导,确保双方能够进入调解平台。
3月24日下午,经视频调解,原、被告双方对借款金额、履行期限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将调解协议导入调解平台并推送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收到调解协议后,直接在手机上签字确认,并将调解书电子送达原、被告,一起跨越千里的民间借贷案件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严峻的疫情防控期间,庐山市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优势,保证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防控工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需求,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执行等工作,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切实做到了审判执行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