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3月16日,庐山市人民法院温泉法庭在庐山市华林镇巡回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灵活采用“法庭+人民调解”方式成功化解纠纷。
2021年10月,朱某驾驶无牌轻型货车与对向骑行二轮电动车的汪某发生碰撞,造成汪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两方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治疗结束后汪某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赔偿数额难以协商一致,关系一度闹僵,汪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承担事故赔偿的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朱某驾驶车辆未购买车辆保险,在支付部分医药费后再给付巨额赔偿难度较大,且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双方系同乡镇居民,双方亲属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双方虽关系闹僵,但亦存在调解意向,在多次沟通后,法庭联系双方所在的华林镇人民调解组织,决定借助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化解矛盾。
通过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分清利害关系,从双方的利益和关切点着手,讲解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双方调解处理才能让双方原本僵化的关系得以缓和,也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最后,经多方解释协调,朱某同意当庭一次性支付剩余赔偿款,并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微信转账支付,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让原本僵化的关系得以握手言和。
近年来,温泉法庭坚持司法为民,运用多种方式推动调解工作全程化,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等案件审判全过程,同时充分利用基层法庭的优势,立足审判职能,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借助多方力量联合调解,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成功化解是一次多元化解纠纷的实践,也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法庭与镇村、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机配合,助力乡村振兴和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