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内容解读
作者:王健  发布时间:2022-02-25 17:25:1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立法目的

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什么是家庭教育

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三、根本任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五、家庭责任

(一)明确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二)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三)家庭教育六大内容:

1、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2、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3、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4、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5、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四)家庭教育九大方法:

1、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2、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3、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4、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5、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6、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7、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8、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9、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六、人民法院职责:

1、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3、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