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春节将至,每个人都期待着满载一年的收获回家与亲人团聚,此时也是广大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时期。薪水背后所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是欢度佳节的满足和喜悦,“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更是一份庄严的承诺。春节前夕,庐山市人民法院蛟塘法庭快速化解一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安“薪”过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10月,被告叶某雇佣原告干某为其位于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的某工地从事水泥地面平整工作。干某完成相关劳务后,经双方结算,叶某应支付原告劳务工资11200元,此后叶某于2020年1月向干某出具了欠条一份。但此后干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临近年关,该工资拖欠也已两年多的时间,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迅速与被告叶某联系,叶某刚开始有所抵触,认为干某应该直接找某公司要钱。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叶某意见,建议其尽快与公司联系,核实具体情况。此后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叶某沟通,引导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同时向其阐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叶某最终表示年前从外地回来后尽力想办法解决此事。
农历小年,叶某从外地回到家中。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确定第二天在法庭组织调解。腊月二十五上午,原被告双方来到法庭,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叶某现场筹措了11200元,并当场通过微信支付给了干某,干某撤回了起诉,该案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干某拿到钱后激动地说:“刚立案没几天,就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全部工资,衷心感谢人民法院的高效工作!”
民生问题关乎千家万户。近年来,庐山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庐山市法院将继续加大司法保障力度,通过“护薪”暖民心,让农民工不再“忧薪”,彰显人民法院的司法为民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