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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通过“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验收
作者:胡美琪  发布时间:2021-05-28 12:30:02 打印 字号: | |

座谈会


庐山市法院网讯  5月26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宋艳斐等五人一行到庐山市人民法院督查验收“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庐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中松,党组成员副院长、付小金,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张义赣陪同。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庐山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羁押室、安检区、监控室、警用装备室及专用囚车等场所设施,对照达标建设标准,逐项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对庐山市法院“六专四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警务管理和保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专四室”建设规范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更是司法警察队伍战斗力和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体现。庐山市法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优化警务设施,筑牢警务保障防线,提升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六专四室”建设工作的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胡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