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赠送锦旗
庐山市法院网讯 申请人权益得到保障赠送法院锦旗比较常见,但被执行人送锦旗,却是难得少有。这不,江西省庐山市法院的执行干警就收到了一面来自被执行人的锦旗。
该院在执行殷某申请罗某借款合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该院依法对罗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并最终由申请人殷某拍下。但该院另案中,罗某又有申请黄某执行案,部分执行到位后尚有一百余万元未执行。此时罗某觉得冤屈,自己的债权没有全部实现,还被法院拍卖了房子。
该院执行局了解案情后,将原本分在两个承办人手中的两案重新整合,由一人承办,负责协调。经该院执行干警张义赣多次组织三方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一方面殷某同意接收罗某对黄某的债权,若黄某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则不再申请执行罗某;另一方面殷某同意按照拍卖成交价将一套住房返还给罗某,同时答应暂借给罗某居住,在付清尾款后办理过户。就这样,既是申请人又是被执行人的罗某不仅从债权债务纠纷的漩涡中解脱出来,拍卖的房产还失而复得。罗某感谢张警官从中做的工作和努力,特意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据悉,该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对于情况特殊,被执行人确难履行的执行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协商手段促成执行和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