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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云庭审理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作者:左秋霞  发布时间:2020-08-28 14:53:31 打印 字号: | |


云上庭审

云上庭审


庐山市法院网讯  2020年8月27日至28日,庐山市人民法院通过云上庭审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陶某在德安县、庐山市从事高利放贷。为了获取更大利益,先后吸收被告人王某、郭某等人帮助其发放高利贷并催收。2015年,陶某在其经营地点挂牌信某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指挥集团成员采用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或非法拘禁、殴打等违法犯罪手段讨要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额利息,形成以陶某为首要分子,郭某、王某为重要成员,被告人黄某、汪某、李某民、徐某、李某佳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5项罪名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众多,各被告人分别关押在庐山市、瑞昌市、柴桑区、永修县、都昌县等五个不同看守所,合议庭提前派法警入驻看守所,制作庭审预案,做好防疫措施,提前调试远程视频系统,确保疫情防控安全,整个庭审顺利开展。法庭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当庭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都对各自观点进行了充分阐释,各方诉讼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庭审时间持续两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顺利地进行。被告人家属视频旁听了庭审。

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胡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