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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脚跟,可以共赢的
作者:陈文静  发布时间:2020-06-02 17:43:07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期庐山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受理了多起物业纠纷案件,总体不过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而业主则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诸多不满。双方争执不下,最终走到法庭。

物业纠纷案件,主体是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在日常生活中是关系非常密切的,业主的每日生活离不开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的生存也离不开业主,这样的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不便让矛盾针尖对麦芒。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物业纠纷案件的特点,我院速裁审判团队会先让调解室特约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特约调解员是由退休且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在社会生活经验方面比年轻法官更有优势,2020年1-5月我院速裁团队物业纠纷案件的调解率达到100%。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业主方了解物业公司在工作过程中的难处,而业主对小区住宿安全的担心、小区卫生的要求、停车问题及公共设施维修的管理情况的知情要求,也有权向物业反映,物业也应及时作出回复,可以改进及时改进,不能改进具体什么原因也应释明。

在调解协签字后有一位一直有理有据的当事人,也表示,物业公司也不容易,业主因为各种原因不交物业费,而小一点的小区没有交齐物业费,物业公司的基本开支没有办法满足,电梯维修不及时,人工工资发放不及时,清洁人员也可能临时撂挑子,小区环境也来越差,业主不仅住的不舒服,连卖房都没有底气。

双方在交涉的时候都应想到命运共同体的一面,一起努力建设小区,最终小区好了,业主住的舒心,物业的工作理顺了,工作会更加顺当,合作关系持久,对物业公司的长远发展也是大有裨益。

矛盾双方看到自己的利益受损据理力争是常态,但是利益是相对的,往往位置稍稍高一点,也许是点了点脚跟看到的也许全然不同,学会了体谅,双方是有共同利益的,不是你进我退,是共同进步,可以共赢的。


 
责任编辑:胡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