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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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网讯 法院的工作重点无非是审判和执行,然而执行工作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综合部门的法警工作在辅助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我院法警大队共有法警八人,其中有三人常驻执行局辅助执行工作,为我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早在2014年,申请人章某南与被执行人余某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额89000元。执行法警张义赣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因被执行人余某军是农村务工者,收入不高,双方当事人在张义赣的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承诺每月支付赔偿款2000元。但和解后,被执行人余某军也不是按照和解协议按时还款。2015年申请人章某南因病去世,其妻子胡某英继承申请人债权。张义赣见胡某英是盲人,家庭条件困难,一直将这个案件放在心上,每次到了还款期限都会打电话或上门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
时间转眼到了2020年,被执行人几个月没有支付过赔偿款了,胡某英带着哭腔打电话给张义赣,希望法院有所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因在疫情防控期间,村里的防疫卡点尚未完全撤离,上门执行存在诸多不便,张义赣不断给当事人和村委会打电话来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在得知被执行人出资给其儿子建房这一线索时,便立即找到余某军儿子电话,告知其关于拒执犯罪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余某军迫于法律的压力,在2月6日主动找到案件承办人张义赣,将剩余赔偿款一次性付清,使得一件执行了六年的“骨头案”执行完毕。看着案卷中十余张陈旧的收据和一份崭新的结案证明,张义赣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
在实际工作中,类似于以上的案例数不胜数,我院执行法警正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化解多项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在执行工作中最平凡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