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花了12万元找人做媒,从越南娶回妻子,但仅仅过了一个月,妻子就跑回越南不知所踪了。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判决,媒人于某被判退还部分中介费。
去年11月,男子邹某找到专业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的于某,委托于某为自己介绍一名越南妻子,于某欣然同意,双方签订了相亲协议,依据协议,邹某先后向于某支付了相亲费用共计12万元。
之后,于某与邹某一同前往越南。经于某介绍,邹某与越南籍女子蔡某(化名)结识,并由于某为蔡某办理了大使馆等相关手续。此后,于某、邹某及越南女孩蔡某便一同返回中国。越南女孩随邹某回到邹某家生活一段时间后,由于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明来办理结婚登记,且因签证到期便返回越南。时至今日,越南女孩未返回邹某家中。后邹某多次向被告于某讨要说法,但于某一直躲赖。于某则称,自己不是专业中介,只是指导邹某如何办理手续,并介绍二人认识,且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均为真实。同时,此事是于某主动找来,自己是受原告爸妈的委托去做这件事。
对此,庐山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于某为原告介绍越南女孩,原告支付相关费用,双方由此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但被告为原告介绍越南新娘,实为涉外婚姻介绍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国家禁止进行涉外婚姻介绍的强制性规定,也与婚姻法的精神相悖,有损社会公德、故双方因上述行为而签订的《越南相亲协议》应属无效。对于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双方均存在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最终酌情认定被告负担70%的责任,原告自负3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