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蛟塘法庭通过云间庭审开庭审理并当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该案原告以与被告相识时间不足半个月,仓促结婚组成家庭,双方缺乏了解,婚后被告常年在外务工,没有尽到丈夫及父亲的责任,双方缺乏沟通,感情破裂为由曾向庐山市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庐山市法院于2019年7月31日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时隔半年,疫情期间,原告再次诉至法院。
庐山市法院法官接到此案后,通过电话征求案件当事人意见后,通过线上开庭,依法按程序开展庭审,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在法官的主持协调下,原被告自愿离婚,并就婚生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在线上电子签名确认。
在疫情防控期间,庐山市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纠纷化解并重,充分运用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灵活借助云间庭审系统、实行“零接触”办案,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碰面,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司法工作的影响,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