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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实行综合工作日制度
作者:胡美琪  发布时间:2020-04-01 17:33:12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庐山市法院为缓解行政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相冲突问题,规范行政工作时间,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庐山市法院决定每月前三个工作日为综合工作日。这几天法官暂停开庭办案,集中处理党建学习、业务学习、工作交流、中心工作、对外沟通交流、专业法官会议等行政事务工作。4月开始正式实施。
 4月1日上午,庐山市法院分别召开了党组会、审委会、中层干部述职会。下午,庐山市法院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随后各庭室召开部门会议。会上集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探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规范行政管理、交流工作成果,为下一步更好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综合工作日是庐山市法院在管理制度上的一次有益探索,具有一定的实效性,这项举措将会进一步施行。

 

 
责任编辑:胡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