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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020年度参审案件数上限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16:02:49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819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2020年度参与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为30件。

&#8194;&#8194;&#8194;&#8194;特此公告。

                              庐山市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屈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