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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显成效 小标的案件速履行
作者:熊中楠  发布时间:2019-08-15 15:12:49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团队受理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收到起诉状到实际履行到位用时仅一周。

  2019年3月29日,被告周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华林镇共同村幼儿园门口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刮碰到原告,造成原告受伤,经医院治疗原告共花费治疗费等费用1694元,双方就费用负担问题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标的数额较小,之所以双方私下协商不成很大可能是因为两方都在赌一口气,顺着这个思路承办法官分别拨通了原、被告的电话并询问了其关于此案的意见,被告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是原告方太得理不饶人才会闹到法院,原告表示不想直接跟被告打交道。为了避免双方接触而产生不必要的摩擦,承办法官当即让被告把赔偿款打到法院,并随后通知原告来法院领款并办理撤诉手续。

  通过承办法官的斡旋,双方当事人在不开庭,零接触的情况下案结事了,既避免了不必要的摩擦,也维护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合理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责任编辑:郭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