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2019年7月4日,庐山市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冒着大雨到案件当事人所在乡镇进行走访调查,在乡镇工作人员的协助配合下使得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成功化解一件“骨头”案。
案件起因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张某驾驶摩托车将申请人胡某撞伤,被执行人张某也在这起事故中身受重伤,基本丧失劳动力。该案经庐山市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被执行人张某应赔偿申请人胡某经济损失。但被执行人在事故后失去劳动能力,家庭条件困难,实难履行。申请人胡某见赔偿款难执行到位,一时激愤,便在农历正月到被执行人家中恶意破坏以泄私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申请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被执行人见自家被破坏,更不想履行赔偿义务,至此,当事人间的矛盾激化升级,几乎不可调和,执行案件犹如一块难啃的骨头,无从下手。但该院执行局没有放弃努力,一方面,积极寻求司法救助,让申请人尽快拿到部分经济救助;另一方面借助乡村振兴活动,委托乡镇干部经常到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在乡领导及村干部的大力协助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能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此事,达成和解。
据悉,该院秉持乡村振兴,司法为民的宗旨,将司法工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到一起。通过基层组织的力量化解法律难以化解的矛盾,同时以专业的法律知识服务基层,为基层政策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