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一次历史性突破,标志着庐山市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庐山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两学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升干警政治素养。组织书记员技能比赛,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审务督察,转变干警工作作风。二是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扎实做好审判工作,成立速裁团队,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攻坚执行难,加快解决涉民生案件。打造便民化诉讼服务中心,增设立案窗口,推进收转发e中心,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建设,打造服务型法院,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巡回审判、法律知识讲座等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公众号推送文字、图片提供法院动态。四是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指挥等志愿服务项目,努力拓宽司法工作服务范围。
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庐山市法院精神文明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2019年庐山市人民法院将立足省级精神文明,力争全国精神文明,为建设美丽江西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