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2019年5月9日,庐山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亲自到庐山市社会福利中心,将执行来的4万元案款交到申请人手中,并询问其对该财产的分配意见。
这是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受害者已因伤去世,家属起诉维权。该案经庐山市法院裁判后,被告未完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在该院执行干警努力下,立案没多久就执行到位4万元。考虑到该案申请人有多人,其中死者母亲年满80高龄,住在庐山市社会福利中心,执行到位的案款必须慎重分配。执行干警亲自到社会福利中心,向老人询问分配意见,并详细做好笔录。该老人深明大义,表示儿媳一个人带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实属不易,于是委托儿媳接收保管法院执行来的案款。
该院干警打破在办公室待人处事接物的常规,深入群众当中,把司法为民的理念深深扎根心中,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