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调研起草工作,为立法机关提供高质量的立法建议,4月4日上午,省法院召集部分法院在庐山市法院召开了长江保护立法调研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法院,九江、赣州、吉安、抚州中院,瑞昌市、浔阳区、庐山市、武宁县、永修县、鄱阳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负责人。
会上,参会人员均提供了本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典型案例及作了长江立法保护相关发言并提交了书面材料。会议指出,制定法律并实施法律对于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有效保护是完全必要的,法律在这一领域中的作用也是得到了充分认可的。在我国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是立什么样的法?该立法的目标、任务、功能、作用是什么?目前已有的法律制度为何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围绕这一系列问题大家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立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