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优化司法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庐山市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全面落实加强审务督察工作,将审务督察贯穿于审判、政务、执行各个方面,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全院干警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该院翻印了最高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指引》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手册》,下发给本院中层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组织全体法院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通过完善建全规章制度,为全院干警提供一个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尺。该院坚持贯彻落实审务督察全方位覆盖,一方面,坚持日常督察不留死角,督察内容涵盖廉政纪律、庭审作风、组织纪律、档案管理、车辆使用、岗位值班等各个方面,涉及立案、审判、执行以及综合保障各个部门;另一方面,突出督察重点,强调要重点督察司法作风,结合全省开展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和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对本院工作纪律作风进行督察,做到督察无遗漏。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整改全过程跟进,确保即知即改、整改到位。对于查处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指出,并反馈至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做到即知即改,从而增强干警接受督察、自我约束的意识,以期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