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陆续受理、审结多起涉外(越南)离婚案件。被告系原告远赴越南花费重金娶回来的越南新娘,却均在婚后不久就深夜落跑,原告久寻不获,不得不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经开庭审理发现,该系列案列,原告均系庐山市乡镇村民,已至适婚年纪,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成家欲望较为迫切。于是在中介的介绍或带领下到越南去相亲,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在越南相处不久后,原告方交付一定中介费用及定亲费用,一般为五至八万元不等,被告遂同意与原告回到中国,并在江西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后一同返回原告家乡庐山市共同生活。
原、被告婚后不久,一般在一至三个月,被告均半夜偷跑离开原告家中,原告在多方打听未果、等不回重金娶回来的越南新娘后,惊觉自己是被骗婚了。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结婚需谨慎,特别是此类涉外婚姻。即使是情投意合的双方,也难避免因地域、习惯等的差异而引发各种矛盾;更何况是这种中介介绍花钱买断的“交易式婚姻”,幸福圆满大结局就更是“镜中之花、水中之月”,可望而难以求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