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庐山市法院在深入推进解决执行难过程中,一改过去“个案式、督办式”的执行模式,实现了集中执行的常态化、主动化、联动化,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今年以来,共拘传47人、拘留20人、组织强迁行动4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一是组织规范。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提前做好行动计划,安排人员分工,规划行进路线,确保行动准确高效。二是联合出击。行动要求全局一起参与,同时,应急小分队也会视情况全力配合,形成集中执行的强大震慑力。三是惩戒为主。以惩戒被执行人为首要目的,伴随着拘传、拘留、罚款、强行带离现场等强制手段,突出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营造 “不履行判决就举步维艰”的压迫感。五是灵活执行。以清晨、节假日前后堵找当事人为主,针对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策略,以说服教育、要求配合为主,尽量避免人身冲突。六是加强宣传,庐山市法院与庐山市网络媒体“微庐山”合作,重大集中执行邀请记者参与,全程记录。同时,通过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扩大执行的影响,实现“教育一大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