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按照市委市政府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此次换届选举宣布了不宜作为“两委”班子候选人当选的七种情形,其中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就是不宜当选的一种情形。作为“两委”组织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单位,庐山市法院执行局严把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关,安排专人对候选人进行失信资格审查,确保“一个不漏”,防止“带病参选”,力求推选出的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
庐山市法院执行局对于组织部门移送的全市各村两百余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发现7名换届选举候选人涉9件执行案件尚未履行。在审查出“有问题”的候选人后,庐山市法院执行局将名单整理成册,第一时间向庐山市委组织部门作出反馈,及时为当地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提供司法保障。
据悉,庐山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要建立干部提拔重用对象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预备党员,其他公职人员等执行信息查询制度,防止失信被执行人重用、当选、晋职晋级、评优评先、转正录用。此前,庐山市法院已为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查,为打造诚信庐山市,营造良好选举风气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