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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庐山市南康镇南康镇白鹿大道西侧179号房产的公告(第二次拍卖)
作者:刘小武  发布时间:2017-07-04 10:20:35 打印 字号: | |
  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19日10时至2017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2/02,户名:江西省星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庐山市南康镇南康镇白鹿大道西侧179号房产(详情如下):

房屋所有权登记证号为星房权证南康字第005255号,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陈焱金。建筑面积535.37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5层,被评估房屋位于1-5层,其中:1-2层经营餐馆,1层层高3.6米、2层层高3.3米,普通装修;3-4层为住宅,层高3.3米,中档装修;5层空置,层高3.3米,简单装修;土地使用权人:陈焱金,土地使用权证号:星国用(2001)第45号,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07.91平方米,使用权终止日期:2041年2月19日;

  起拍价:152.47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7月4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7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庐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星子县支行,账号:1434810104000058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浔诚评报字[2016]第023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92-2552971 (徐法官)、0792-2675221 (黄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0792-2552970 (熊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星子县秀峰东大道299号

  网址:http://xzxfy.chinacourt.org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刘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