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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院长带头开庭审案,推动院庭领导办案常态化
作者:胡瑶  发布时间:2017-06-26 14:51:54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响起,6月26日上午9时,一起非法拘禁罪案在庐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平常不同的是,该院院长田中松亲执法槌,担任本起案件的审判长。

  2017年1月3日凌晨0时许,因受钱某某委托帮忙向被害人王某某要债,承诺事后给其好处费,该案被告人毛某伙同他人非法剥夺被害人王某某人身自由,殴打致被害人王某某损伤程度轻微伤。庭审中,被告人在司法机关充分的事实证据面前当庭表示认罪伏法,并对被害人表示歉意。

  此次庭审中,田中松院长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审判经验,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整个庭审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充分体现了高效、公平、公正。

  据悉,自2017年5月份该院组建新的审判团队运行以来,入额院长及其他院领导先后带头办理多起案件,带头开示范庭,带头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成为工作常态。此次田中松院长亲执法槌出庭办案,凸显出表率和示范意义,对于提升庐山市法院的审判工作水平,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庭审活动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院长亲自带头开庭审理案件,不仅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的重要标志之一,也让院领导从以往的案件审理“间接把关者”转变为“直接审理者”,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充分发挥了院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袁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