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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荣获2016年度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作者:胡瑶  发布时间:2017-03-24 09:12:29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庐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庐山市人民法院在此次表彰中荣获全市综治“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庐山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充分肯定。

  此次荣誉的获得既是对庐山市法院2016年综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该院今后更好地开展综治工作的鼓励与鞭策。庐山市法院将时刻保持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提升公众安全感为目标,大力推进平安庐山市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袁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