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庐山市公安局为了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办理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细则》,该细则已经生效,开始执行。
《细则》共有七个条文,主要结合庐山市实际情况,对完善拒执犯罪行为相关追诉程序方面进行了细化,对公检法三家的职责分工、办理拒执案件中的协调配合等事项进行了专门规定。
2017年,庐山市法院将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作为加大执行力度的一个工作重点,该《细则》的制定,是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人员发出最后通牒,对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