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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转换执行思路成功执结一系列积案
作者:袁喜林  发布时间:2017-02-15 10:30:39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法院针对执行积案采取新举措,通过转换执行思路,加大执行力度,成功执结一系列积案共10余件。

  申请人刘某、胡某、姚某、李某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与被申请人魏某等人于2010年在法院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魏某等人向刘某、胡某、姚某、李某等人支付人民币170余万元。刘某、胡某、姚某、李某等人于2010年向本院申请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但均未能执结到位。

  该案执行法官及时转换执行思路,不限于旧案的原有线索,重新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并取得九江县法院协助,获悉被申请人魏某在该院因其他纠纷以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进入了执行程序,几经协调,最终多方达成和解,当场给付了70万元,余款于2017年3月底全部到位,我院成功执结了该系列积案共10余件。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