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法院网讯 近日,庐山市人民法院成功应用执行查控“互联网 ”大数据锁定一被执行人,迅速执结上级法院移送执行的四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2016年7月14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申请人泉州某工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某著作权侵权纠纷四起案件移送该院执行,四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徐某(淘宝店主)共计应支付给申请人经济损失共计20000余元,并应停止在淘宝网上销售侵犯申请人泉州某工艺有限公司著作权的侵权产品。该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及时利用省法院数字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及最高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该案进行全方位查询,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证券、保险,车辆等财产,被执行人亦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执行法官按照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信息调取了被执行人徐某的联系电话,该电话号码处于无法接通状态。由于徐某一直规避执行,下落不明,导致执行人员无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案件执行陷入僵局。11月中旬,得知最高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上线支付宝、微信、财付通等互联网银行查控功能后,案件承办人员第一时间对上述四起案件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徐某利用另一手机号码绑定并开通了支付宝账户,承办人员利用该线索立即致电徐某,并告知其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抗拒执行法院将会冻结其支付宝账户并将其失信行为通报给淘宝网公司,徐某将面临淘宝网店无法正常经营和其他因失信所带来不利法律后果。“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被执行人徐某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承认错误,并于第二日委托其亲属将四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款共计20000余元如数缴清,并保证不会再销售侵犯他人权利的侵权产品,做一个守法公民。
在互联网世界里,任何个人的任何行为都会留下“数据痕迹”,近年来,庐山市法院积极使用执行查控“互联网 ”,巧用大数据处理技术来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和寻找被执行人行踪,执行成效不胜枚举,案件执行效率大幅度提高,为破解执行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