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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设环境资源合议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力度
作者:左秋霞  发布时间:2016-08-19 10:49:38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为切实保护环境资源安全,提升审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专业水平,庐山市法院近日成立了环境资源合议庭。

  环境资源合议庭的审判人员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主要职责是审理涉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研究分析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司法建议。在必要时,合议庭将邀请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专业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以提高环境资源合议庭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效果。环境资源合议庭的设立具有预防性,促使公益组织、利益被损害者积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环境问题的发现和解决。

  合议庭将充分运用庭审释明、判后答疑、判后释法等多种手段,将法制宣传贯穿于案件审判的各个环节,帮助案件当事人,特别是污染企业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自觉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引导其完善环保措施,转变生产方式,实现绿色生产。环境资源合议庭设立后,还将积极与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单位沟通、交流,做好关于环境资源案件的两法衔接工作。
责任编辑:胡瑶